欢迎您与平台经营者共同签署本《晨光趣学宝 用户注册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本平台服务!为维护您自身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重要提示】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相关条款内容(条款前所列标题仅为检索定位之用,不视为条款主旨的概括,请您仔细阅读各条款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的条款及其他以粗体下划线标示的条款,因为这些条款会涉及义务的明确或权利的限制,如有疑问,可向平台客服咨询。您同意本协议的,再进行下一步注册流程;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内容,应立即停止注册。
当您表示同意协议并按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完成全部注册流程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一、定义
1.1晨光趣学宝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指经营晨光趣学宝平台的法律主体,您可随时查看晨光趣学宝平台公示的证照信息等以确定彼时的实际经营主体。
1.2晨光趣学宝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指晨光趣学宝(www.bianguo.com.cn)网站及客户端,晨光趣学宝微信小程序,以及将来推出的新技术形式。
1.3晨光趣学宝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经营者基于互联网,通过平台向用户提供的各项服务。
1.4平台规则:包括本协议及在平台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公告等为有效维持平台运行而制定的文件。
1.5平台规则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条款的更改、其他平台规则的更改、发布新的平台规则等。
1.6用户:完成注册程序,获得平台账户的即为平台用户。
1.7司机:指具有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相关资质,能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用户。
二、协议的变更
考虑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更及互联网环境的发展,本协议并不能囊括全部权利和义务,也不能保证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故经营者有权不时对本协议条款及其他平台规则进行更改,并可发布新的平台规则,更改的版本和新的平台规则,一经发布即生效。用户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的平台规则及网站公告。
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经营者,经营者的变更不会影响用户本协议项下的权益,变更后的经营者将按届时的生效平台规则向用户提供服务且可能提供新的服务项目。
若用户不能接受经营者变更及/或平台规则变更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若用户继续使用平台的,即视为同意。
三、注册与使用
3.1用户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所在地区、经营地点、联系电话等,即注册页面提示填写的内容均应具有真实性及有效性),否则经营者有权中止、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用户需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
3.2经营者有权对用户的注册信息进行核查,用户应予以配合。若经营者无法按用户提供的信息与用户取得联系或用户未按经营者要求及时配合核查的,经营者有权中止、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经营者不对此承担责任。
3.3用户不得将账户交予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借、租赁账号及将身份信息借予他人进行认证等使得注册主体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形,均视为“交予他人使用”),否则经营者有权中止、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用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3.4用户的账户由用户保管。因用户自身操作不当泄漏或被诈骗等,致使账户被盗用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用户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索赔。如用户发现账户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于登录平台或其他任何显示用户的账户可能已遭窃、遗失的情形时,应立即修改账户密码并妥善保管,或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经营者,请求经营者暂停相关服务。用户理解经营者对用户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经营者应用户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经营者存在法定过错外,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3.5用户对其账户下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信息等)负责。
3.6经营者有权根据平台运营需要决定接受或拒绝向平台提交的注册申请,必要时经营者可决定采用任何措施以限制平台用户数量,且无需说明理由。
3.7用户一旦接受本协议,即表明同意经营者有权通过用户的电话等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向用户发送促销活动、核查信息等告知信息。
3.8用户一旦接受本协议,即表明同意经营者在诉讼/仲裁需要等必要情况下,使用用户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用户的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3.9账户不得转让、赠与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判,且征得经营者的同意。
3.10经营者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用户使用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即表明同意经营者按照其规则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同时为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我们努力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露、毁损或丢失。
我们收集、存储用户的信息仅是为了:向用户提供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向用户及时推送平台新的商品及活动策划等优化宣传内容;用以预防/发现/调查欺诈、危害安全、违法犯罪或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以保护用户及/或平台的合法权益;以及经用户许可的其他用途。
3.11用户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以下活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2)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4)发布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信息的;
(5)发布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信息的;
(6)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7)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或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的;
(8)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等;
(9)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10)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经营者相关规则不得从事的。
四、服务及规范
4.1【服务】用户可在平台发布及/或浏览商品及/或服务(主要为:钢材资源、货物运输等)信息,并通过平台即时通讯功能或平台展示的联系电话与其他用户沟通信息的准确性,具体服务以平台功能为准,经营者将不定期完善平台的服务,但用户需遵守平台中的各类规则。
4.1.1用户在平台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信息时,需确保其所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信息真实、符合平台业务、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4.1.2用户通过平台信息,在线下自行采购钢材时,应当查验相对方的主体信息(如:公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等)、供货资质(如:产品生产资质、商标许可证、销售授权书、进货凭证等),并与相对方签署书面的购销合同。
4.1.3用户通过平台信息,在线下自行与司机达成货物运输交易时,应当查验司机及相关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并与司机签署书面的货物运输合同。
4.1.4司机应当自行承担所有因道路限行、交通管制措施、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交通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4.1.5对用户从晨光趣学宝平台链接、下载、发布、获取的或从任何与晨光趣学宝平台有关信息服务所获得的资料、广告及其他信息,经营者不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不承担责任。因此所产生的风险用户应自行承担。平台有权但无义务修改或更正平台信息内容中存在的错误或疏漏。
4.1.6若用户使用平台服务的行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经营者在经由通知、举报等途径发现时有权做出独立判断,且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立即采取删除相关信息,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措施。
4.2【费用】经营者为向用户提供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用户需按相关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否则,经营者有权中止、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经营者不对此承担责任。经营者保留设置收费的服务、决定收费对象、变更收费费率等权利。
4.3交易争议处理及用户违约处理
4.3.1用户与其他用户、司机等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1)自主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如用户被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或被第三人主张赔偿的,用户应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4.3.3如用户违约致经营者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的,用户应赔偿经营者及/或其关联公司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五、知识产权
5.1平台所涉计算机软件、UI设计界面所涉整体或组成元素(包括但不限于页面排版方式、按钮图标、美化素材)之著作权利归经营者所有。
5.2平台服务中所涉及的晨光趣学宝标志、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均为经营者之商标。
5.3用户一旦接受本协议,即表明同意将其在平台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等内容)免费授权经营者及经营者之关联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永久地独占性使用,经营者及经营者之关联公司有权以自身的名义对未经授权以复制、抓取等形式使用前述授权内容的行为进行取证并提起诉讼。
六、免责
6.1经营者不因下列原因承担违约责任:
(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
(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因素
(3)其他经营者已尽善意管理,而不为经营者所能避免或克服的因素。
6.2经营者仅提供平台(网络)服务,用户了解晨光趣学宝平台上的信息为其他用户自行发布,可能存在风险或瑕疵。因平台存在海量信息,经营者无法逐一审查,不具备也不负有审查义务,用户需谨慎判断。
七、通知
7.1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都可通过经营者平台公告、系统消息、站内信息或用户预留于经营者平台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用户有义务及时更新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否则自通知发至用户最后预留的地址、电话号码、邮箱等通讯账号之时,即视为通知已送达)发出。
7.2经营者以电子方式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经营者平台公告、短信、电子邮件、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息等)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通知,按照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协议终止
8.1用户违反平台任一规则的,经营者有权终止提供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服务终止后,经营者有权继续保留并使用用户于平台上提交、发布的各类信息。
8.2协议终止后,对于尚未处理完结的交易订单,若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用户需继续履行。
8.3如用户需要注销自己的账户的,应先向经营者注销,经经营者审核同意后方可注销账户。该账户的注销,即表明经营者与用户之间的协议终止。
九、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9.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9.2争议发生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免责声明
晨光趣学宝平台仅是信息存储空间平台,平台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络电话、经营地点、商品及/或服务信息、图片、视频等)皆为用户自行发布,平台不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
平台及经营者无法控制经由平台服务传送之信息,也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亦无法对平台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或品质做任何担保或承诺,用户同意使用平台服务时自行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平台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晨光趣学宝平台上的信息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通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46804962@qq.com 】”进行投诉,并提供身份证明、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权属证明、涉嫌侵权内容的具体链接及界面、详述侵权情况,以及投诉人签名或盖章声明投诉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的文件。我们将在收到投诉人合格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平台规则予以处理 。